为贯彻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精神,保护生态环境,防治环境污染,保障人体健康,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,制定本标准。

本标准作为评价标准,主要依据了 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》、 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》、 《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》和 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等环境质量标准,并针对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的要求作了适当的修订;同时,补充了监测和评价方法。